考試名稱:<就業考試>102年台糖新進工員甄選簡章說明
報名日期:102年7月2日 至 102年7月22日
考試日期:102年10月12日


102年台糖新進工員報名事項
報名方式:一律採網路報名。


102年台糖新進工員考試時間 / 日期:
一、第一試 (筆試) :102年10月12日。
二、第二試 (術科測試/體能測試/口試) :102年11月16日。


102年台糖新進工員應考資格:
一、 國籍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

二、 年齡:不限。(台糖公司強制退休年齡為65歲)

三 、性別:不限。

四、 學歷: 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、高職學校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,或具有同等學力者(限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、獨立學院、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)。
註 1:本項甄選之學歷為高職(中)畢業人員,若以更高學歷報考者,仍按高職(中)標準核薪,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。
註 2: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;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,包括我國駐當地使、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、貿易、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(認)證;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,請及早申請,以免損及本身權益。

五、 體格:
1.無不堪勞動或其他原因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。
2.部分類組於第二試時應通過體能測試。
肆、甄試類別、名額、學歷條件、甄選方式及工作性質:



102年台糖新進工員甄選方式:(分二試舉行)
一、 第一試(筆試):
1.各類組均考「共同科目」及「專業科目」。
2.共同科目:國文及英文。
3.專業科目:依各類組分別訂定。
4.筆試命題相當高職程度,均採選擇題(4選1)不倒扣。
類組
錄取名額
第二試
名額
報考資格 (均須符合)
筆試科目
共同科目: 國文、英文
工作性質簡述
學歷科別
其他條件
專業科目
業務管理
4
12
高職(中)畢業
科別不限
汽車駕駛(普通小型車)執照
A.管理學概要(35%)
B.計算機概論(35%)
1.土地資產管理 
2.加油站站務工作 
3.通路及經銷商進銷貨
安環品管
2
6
A.工業安全與衛生(35%)
B.計算機概論(35%)
1.垃圾焚化廠地磅作業及安環品管工作 
2.需日夜輪班
畜牧
4
12
高職(中)畢業
科別不限
--
A.家畜各論(豬學)(35%)
B.禽畜保健衛生(豬學)(35%)
1.畜殖場養殖工作 
2.需輪值夜班
農業
11
33
汽車駕駛(普通小型車)執照
A.農業概論(35%)
B.農業經營與管理(35%)
1.農場生產管理 
2.曳引機駕駛
3.蝴蝶蘭栽植管理
化工
9
27
高職化工、化學、食品加工等相關科畢業
--
A.普通化學(35%)
B.化工原理(35%)
1.製糖設備操作及維護 
2.生技廠設備操作及維護 
3.土壤及水質棌樣與檢驗分析 
4.需日夜輪班
機械
4
12
高職機械、電機、電子、儀電、機電等相關科畢業
--
A.機械製造(35%)
B.機械電學(35%)
1.製糖鍋爐設備操作及維護 
2.垃圾焚化廠鍋爐設備操作及維護 
3.需日夜輪班
電機
8
24
--
A.基本電學(35%)
B.電工機械(35%)
1.製糖設備操作及維護 
2.垃圾焚化廠設備操作及維護 
3.需日夜輪班
土木
3
9
高職土木、營建技術、土木建築、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畢業
--
A.土木建築概要(35%)
B.施工規劃及控制概要(35%)
1.工程規劃設計、概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採購業務 
2.農場生產管理、農業工程及水庫管理 
3.有時需假日值班
備註
各類組報考學歷科別列有「相關科」者之認定,以所修習與該筆試專業科目名稱相近之課程至少1科,並持有該課程證明。


二、第二試(術科測試/體能測試/口試):
依應考人第一試(筆試)總成績排序,按各類組錄取名額3倍名額參加第二試,施測項目如下:
1.「業務管理」類組:口試。
2.「安環品管」、「農業」類組:體能測試、口試。
3.「畜牧」、「化工」、「機械」、「電機」及「土木」類組:術科測試、體能測試及口試。
(一)術科測試:
1.測試項目  
 
類組
術科測試項目
類組
術科測試項目
業務管理
(無須參加測試)
安環品管
(無須參加測試)
畜牧
初生仔豬剪齒及斷尾
農業
(無須參加測試)
化工
溶液酸鹼性測試及滴定
機械
手弓鋸鋸切鋼板
電機
三路開關接線
土木
經緯儀方向組法觀測水平夾角

2.施測內容及評分項目
類組
測試項目
測試內容
評分項目
畜牧
初生仔豬剪齒及斷尾 1.以斜嘴鉗執行初生仔豬剪齒(8顆)及斷尾作業。 
2.材料及工具:初生仔豬1頭、斜嘴鉗、消毒碘酒、手套。 
3.測試時間2分鐘(時間到即停止)。
1.正確完成仔豬剪齒(8顆)及斷尾,時間在1分鐘(含)以內者得100分,1分鐘至2分鐘(含)者得50分,超過2分鐘者不給分。
2.仔豬有(1)剪齒不平整、(2)剪齒位置不正確、(3)仔豬牙床或舌頭受傷流血、(4)仔豬掉落地面、(5)斷尾後未消毒等情形者,每項扣10分。
化工
溶液酸鹼性測試及滴定 1.以石蕊試紙分別測試未標示鹽酸溶液及氫氧化鈉溶液,正確辨識其酸鹼性。 
2.選擇適當指示劑,以已知濃度之氫氧化鈉溶液滴定未知濃度之鹽酸溶液,計算鹽酸溶液之濃度。 
3.測試時間15分鐘(時間到即停止)。
1正確辨識酸鹼性得30分。
2.正確計算鹽酸溶液之正確濃度得70分。
機械
手弓鋸 
鋸切鋼板
1.依現場發給之試題圖樣於鋼板劃鋸切線後,正確安裝手弓鋸並依鋸切線鋸斷鋼板,測試時間15分鐘(時間到即停止)。 
2.材料及工具:長×寬約80㎜×80㎜,厚10㎜之S25C鋼板1塊、鋸弓1具、12"/24TPI之HSS鋸條2條(鋸條斷裂者不再提供)、V型規、游標式高度計(含劃線針)、奇異筆、鋼尺、工作桌(已安裝老虎鉗)。
1.依鋸斷鋼板之時間長短給分,占40分。未依鋸切線鋸斷或逾12分鐘未鋸斷鋼板者不給分。
2.依圖樣量測鋸斷鋼板之指定位置(2處)尺寸準確度,各占30分。
電機
三路開關接線 1.依現場發給之試題圖樣於配電板完成配線,測試時間15分鐘(時間到即停止)。 
2.材料及工具:配電板及零件1組、斜口鉗1支、尖嘴鉗1支、一字及十字螺絲起子各1支、三用電表1個。
1.電源電壓選用占10分
2.電燈功能占30分
3.插座功能占20分
4.配線及固定占40分
土木
經緯儀方向組法觀測水平夾角 測試現場設P、A、B、C四點,應考人於P點設站整置,以照準A為後視方向,觀測B、C二點,水平度盤由測試委員指定,計時20分鐘(時間到即停止),使用方向組法,求各角之平均值並記錄。 1.儀器整置占10分
2.水平角度測量值占80分
3.手簿紀錄占10分
註:試務辦理單位將提供測試相關設備或物料,應考人不需攜帶任何器具。

(二)體能測試:一律採合格制、不另予計分,未通過即淘汰,相關規則及標準請詳下表。
1.測試項目
類組
體能測試項目
業務管理
(無須參加測試)
安環品管
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
畜牧
負重20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
農業
負重20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
化工
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
機械
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
電機
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
土木
負重20 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

2.施測內容及合格標準
項目
施測內容
合格標準
負重20公斤沙包
跑走50公尺
1.肩扛(或手抱)20公斤沙包,跑走50公尺(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)。 
2.測試時戴安全帽、護膝、護肘、手套。 
3.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,可將沙包放於地面,但時間仍照算。
註: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: 
(1)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。 
(2)將沙包拖行、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。 
(3)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。
時間在15.00秒(含)以內
手提滅火器跑走50公尺
1.單手提20型內裝20磅乾粉滅火器跑走50公尺(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)。 
2.測試時戴安全帽、護膝、護肘、手套 
3.測試過程中,可換手提滅火器,如需休息,請將滅火器豎立於地面,但時間仍照算。 
註: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: 
(1)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。 
(2)將滅火器拖行、扛、抱、滾動等非適當提之動作或雙手提。 
(3)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。
時間在15.00秒(含)以內

(1)參加體能測試時,請穿著運動服(或輕便服裝)及運動鞋,不得穿皮鞋或赤腳應考。
(2)各類組體能測試項目不合格者即不予錄取。
(3)請應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,再行報考。
(三) 口試:請詳細參閱第二試入場通知書所載之測驗時間及報到地點。

102年台糖新進工員甄選成績計算:
(各項成績取小數點後二位數,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)
一、 第一試(筆試)總成績:
(一) 共同科目占第一試(筆試)成績30%(國文占15%、英文占15%),專業科目占第一試(筆試)成績70%(A、B各占35%)。
(二) 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(筆試)成績。
(三) 第一試(筆試)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之和為第一試(筆試)總成績。
(四) 第一試(筆試)成績有一科目零分(含缺考)者,不得參加第二試。
(五) 第一試(筆試)總成績相同時,依序以(1)專業科目原始分數、(2)共同科目原始分數、(3)專業科目A原始分數、(4)專業科目B原始分數、(5)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、(6)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之排序,再相同時,增額參加第二試。
二、特殊身分加分: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持有證明文件屬實者,其第一試(筆試)成績另予加計10%;惟若同時具有上述二種身分者,仍以加計10%列計。
三、第二試(術科測試):成績以100分計
四、 第二試(體能測試):一律採合格制,不另予計分,未通過即淘汰
五、第二試(口試):成績以100分計,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:
(一)儀態(包括禮貌、態度、舉止等)。
(二)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(包括聲調、言辭、理解、應變、溝通等)。
(三)才識(包括專業知識、技術與經驗、問題判斷與分析、志趣等)。
(四)人格特質(包括價值觀、自信、抗壓、企圖心等)。
六、甄選總成績計算
(一) 「業務管理」類組:第一試(筆試)總成績占70%,第二試(口試)成績占30%。
(二) 「安環品管」、「農業」類組:第一試(筆試)總成績占70%,第二試(口試)成績占30%,第二試(體能測試)採合格制,未通過者不予錄取。
(三) 「畜牧」、「化工」、「機械」、「電機」及「土木」類組:第一試(筆試)總成績占40%,第二試(術科測試)成績占40%,第二試(口試)成績占20%,第二試(體能測試)採合格制,未通過者不予錄取。

102年台糖新進工員甄選錄取及進用:
一、依各該類組之錄取名額,按甄選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,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。
二、同一類組報考人甄選總成績相同者,依序以(1)第一試(筆試)總成績、(2)專業科目原始分數、(3)共同科目原始分數、(4)專業科目A原始分數、(5)專業科目B原始分數、(6)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、(7)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。
三、應考人錄取以書面通知為準,錄取人員不得要求更改類組,且應依所通知之時間、地點報到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或保留錄取資格。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,視同放棄,並註銷錄取資格,並由同類組備取人員,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。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103年4月30日前有效,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,不得要求分發進用。

102年台糖新進工員甄選報到與敘薪:
一、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,或報到後未能完成試用,即視為放棄,並註銷錄取資格,一律不得請求保留。
二、錄取人員試用期間6個月,試用期間比照評價4等1級支薪(月支22,740元),前述薪給如台糖公司待遇調整比照辦理,試用期滿成績合格予以正式僱用,嗣後升等依台糖公司有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應考人如具專科以上學歷,經錄取後,仍按高中、高職標準敘薪,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辦理。
四、 台糖公司現職人員報考本甄選錄取者,應辦理離職手續,始予進用,且不得要求依原支薪等級敘薪。


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:
102年台糖甄試簡章(Word版) (如開啟後發生頁碼顯示錯誤,請按此下載)
102年台糖甄試簡章(PDF版)
 
 
台灣金融研訓院報名網址

更多就業考試招考時間表
arrow
arrow

    eduPO進修學習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